东北网5月14日讯 为切实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5月11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推进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大庆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规定,专项治理将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改、专项督查三个阶段。届时,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严格审查办学机构办学资格
想要成立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要先获得资质。对办学机构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被列入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第一条。
方案中要求,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严禁“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和“超范围”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学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而对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等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将鼓励其发展,不能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
治理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
孩子没上小学,就已经开始学习小学一年级课程。这种“超前学”的行为,对于家长来说是“抢跑”,可对于孩子来说,不仅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也不利于他们未来的学习,更违背了教育规律。所以,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过程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严禁开展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等。
届时,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查在职教师介入培训机构
依法从严治教,才能打造风清气正的教师队伍,才能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方案中提出,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机构招收、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接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记者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将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改、专项督查三个阶段。从今年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届时,将建立市政府统筹管理,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推进问题。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负责对教育培训市场投诉举报或排查发现线索的归口受理工作,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等不良行为,还需要建立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修订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课外素质拓展课程,做到不超纲、不超前;不组织任何学科竞赛及相关培训;所有内部测试及培训结业考试不对外、不公布分数、不排名评星评等、不颁发证书,只给以定性类综合素质评价;不向民办及公办学校提供任何培训结果。
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从今年5月开始,不定期赴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县区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61613
信箱:jyjmb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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